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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新海研2號使用辦法修正公告

修正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新海研2號使用辦法,自111年3月17日起實施:

  1. 使用本船應填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新海研2號研究船使用申請表,經本校核准後,於開航前14 日將新海研2號出海作業申請單,及具結適合航行之健康狀況聲明書,交研究船船務中心核備。

  2. 收費標準異動:申請使用新海研2號者,每日收取使用費(含油料補貼)新臺幣32萬元;申請機關為校內單位者,同一計畫申請用船7日內,每日收取使用費(含油料補貼)新臺幣20萬元,超過之日數,每日收取使用費(含油料補貼)新臺幣32萬元,特殊專案得簽請校長同意後,每日使用費(含油料補貼)為新臺幣20萬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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